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等你申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集
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办节约函〔2023〕5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总结推广各地合同节水管理经验做法,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现就征集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2019年以来,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实施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案例节水效果明显、节水效益显著,既能够提升用水户用水效率,又能够保障节水服务企业合理收益;
(二)用水户和节水服务企业对案例实施情况均认可,项目运行良好;
(三)案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主要做法和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三、遴选程序
(一)地方推荐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节水服务企业或用水户填写《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按照《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编写提纲》(见附件2)编写案例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每省推荐2~5个不同领域、不同模式的典型案例,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推荐名单函送至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并通过“合同节水管理服务平台”(http://htjs.waterconserving.cn)上传相关推荐材料。
(二)专家评审
水利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有需要可选取部分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开展实地调研。
(三)公示发布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开发布。对遴选出的典型案例,由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颁发入选证书,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董小涛 秦国帅
联系电话:
010-63204925 010-63206045
附件:
1.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申报表
2.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编写提纲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7月7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来源 |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编辑 | 王盛楠
校对 | 闫笑梅
审核 | 车小磊
监制 | 杨勤热文推荐